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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就业见习办法10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 2026-09-30 09:56:25
浏览量: 121

近日,重庆市印发新版《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实施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申报见习单位、新参加见习人员均按新规执行,为青年求职就业搭建起职场“试飞跑道”。

就业见习是组织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到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开展全日制岗位实践的就业准备活动。不同于正式入职,见习属于“带薪练兵”,见习人员和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无需缴纳社会保险,可保留应届生身份,帮助青年无负担体验职场、找寻职业方向。据了解,重庆自2009年启动就业见习工作以来,已有34.9万名青年参与见习,成为稳住青年就业、培育职场新人的重要平台。

见习能够从技能、素养、职业规划多方面为青年赋能。岗位配备带教老师,手把手开展实操教学,助力青年把书本知识转化为实战本领;真实的工作环境,帮助青年跳出“学生思维”,熟悉职场规则,完成身份角色转变;3至12个月的见习周期,也为青年提供低成本试错机会,切身感受岗位与行业状态,找准自身职业定位,挖掘个人潜在能力。

针对青年关切的见习权益保障,新版办法划定明确标准。见习单位每月发放的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不得低于重庆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2330元,并须按月足额写入见习协议。同时,单位要为见习人员购置不低于1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保障完整覆盖全部见习周期,保险生效后方可安排上岗。

见习结束后也有接续就业服务。见习人员若被单位留用,可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未被留用的,区县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将免费提供就业推荐、就业指导及技能培训,保障就业服务不断档。相关部门特别提醒,就业见习岗位查询、报名、申报全流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是以名额费、服务费、代办费等名目收费的,均为骗局,青年要提高警惕。

想要参加就业见习的青年,可通过两步完成申请。打开“渝快办”APP搜索“就业见习”,进入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专区,查看见习岗位招募信息,按照单位类型、行业、学历筛选合适岗位,既可联系当地就业公共服务机构,也能直接对接见习单位提交报名。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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