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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实施用工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 2026-06-09 10:12:54
浏览量: 116

近日,西藏自治区人社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在全区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递企业实施用工报告制度的通知》。《通知》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用工原则,明确了报送主体和责任、报告内容和标准、报送流程和时间等,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遍关心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等11个方面基本权益保障落实情况纳入报告内容。

依托用工报告数据,自治区人社厅将定期开展新就业群体用工形势分析,研判用工规模、权益保障、风险隐患等情况,形成分析报告,为用工主体出具《用工体检诊断书》。同时,还将用工报告数据及《用工体检诊断书》作为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劳动保障监察、权益保障专项服务的重要依据,纳入日常监管范畴,形成“数据—分析—诊断—整改”的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对迟报、瞒报、漏报的企业,依法依规下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整改仍不合格的,将纳入信用惩戒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努力构建政府部门牵头、行业部门监管、工会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为促进平台企业、快递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维护新就业群体合法权益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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