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障局、财政厅、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自2025年7月1日起,全省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6385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3831元(60%),缴费基数上限为19155元(300%)。
因2025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调整产生的社会保险费差额,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应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差额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来源:河南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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