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0-15 09:35:25
浏览量: 131 2025年10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社会保险协定》正式生效。根据协定,吉尔吉斯斯坦将免除中方派遣人员、自雇人员、航海船舶和航空器上的雇员、国际运输企业人员、公务人员、外交使团和领事馆成员在吉参加老年、残疾、遗属保险的义务,我国将免除吉方上述人员在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义务。
协定生效后将有效维护两国在对方国家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降低双方企业和人员的社保缴费成本,进一步促进两国经贸关系、便利人员往来。
我国此前已与德国、韩国、丹麦、芬兰、加拿大、瑞士、荷兰、法国、西班牙、卢森堡、日本、塞尔维亚等12个国家签署了双边社保协定。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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