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0-14 09:32:30
浏览量: 176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聚焦群众在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和惠民政策补助需要现场认证、多次认证、多重管理、零碎交叉等问题,从群众视角出发,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以推进社会保险待遇和惠民政策补助资格“无感互认”作为政务服务改革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
突出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依托数据资源,在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和惠民政策补助方面实行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应用,推进群众由“自证”变“佐证”,认证方式由“坐门等人”变“数据服务”、“上门服务”,认证周期由固定时段变动态递延,让群众“零跑腿”、“无感知”、“不打扰”、“免申即享、应享尽享”,真正享受“数字红利”的便捷,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支撑能力,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改革原则
(一)精准识别。依托相关部门数据信息,准确掌握待遇领取人员动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进行数据比对,结合社会化服务现场认证和特殊人群提供上门认证服务,综合确认待遇领取资格,实现资格认证精准识别、精准认定、精细化管理。
(二)便捷利民。优化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方式,通过“数字赋能”简化认证流程,实现认证工作及时、快速、高效,在群众日常工作生活中,即可“无感”办理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和惠民政策补助资格认证。
(三)共享复用。加快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建设,探索DeepSeek等AI大模型技术在认证工作场景的运用,对部门间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数据实行“互认复用”,避免多次认证、多重管理,全面提升数据共享服务、资源汇聚、安全保障等一体化水平。
(四)信息安全。确保汇集、共享各类政务数据和个人信息的安全,统一数据汇集、系统集成、业务联动处置、应用闭环流转等流程,科学有效维护各类数据和信息的安全。
三、改革内容
(一)拓宽认证数据来源。依托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集聚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自助认证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送数据、异地协助认证信息等,汇聚省内相关部门提供的强弱认证数据。各地结合实际,争取更多社会关注度高、认证频次高的事项纳入“互认复用”范围,真正实现寓认证于无形无感,切实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创新认证服务方式。遵循“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目标和就近方便原则,实行以数据信息比对静默认证为主、本人办理业务数据自助认证为辅、社会化服务上门认证为补充的认证模式,通过政府部门“有感”服务,让大多数领取待遇的群众在“无感”的情况下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对认证周期内临近到期的未认证人员,应主动提醒限期认证,各地可依托参保单位、社区工作者、网格管理员、邮政快递员等,完善线下、上门服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
(三)构建认证联动机制。构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通过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接入或定期提供交换数据信息,构建不同人群的科学认证周期,对确认符合待遇领取资格、发放社会保险待遇、享受惠民政策补助的人员信息同步共享,实现部门和地区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长三角地区职能联动,推动数据跨域共享、探索异地认证互助互认,实现异地事项跨域办。在“皖事通”、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和门户网站、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开展待遇领取资格“无感互认”宣传,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策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加强认证结果运用。依托“皖事通”个人数据空间,全面汇聚认证结果信息,提供一屏展示、一站办理服务,及时推送认证结果、进行认证提醒。对经确认具备相关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惠民政策补助发放机构要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相关待遇。对于经提醒仍未按时认证且无法通过数据比对、线下认证的人员,从认证周期结束的次月起,暂停发放相关待遇,待其按规定办理资格认证手续后,续发和补发相关待遇。对于经确认不具备相关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员,核实后相关单位应按规定追回多发或重复发放的相关待遇。
(五)提升认证服务水平。通过“数字赋能”实现流程再造,推进认证工作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形成“数据归集——智慧比对——结果反馈——精准核实”的全链条闭环管理,动态更新递延认证周期,让“免认证”期限不断向后滚动延长,逐步实现待遇领取人员“零打扰”认证。探索DeepSeek等AI大模型在认证工作中的运用场景开发,创新参保人员信息收集、材料审核、数据比对、结果判定的方式路径。鼓励各地建立高龄、残疾、空巢、长期卧床、失能等重点人群实名库,加强与基层便民服务平台、银行金融机构、用人单位等合作,配备人脸识别自助认证终端设备,便于群众就近自助认证或上门服务。探索根据待遇领取人员的年龄、健康状况,实行动态化、精细化分级管理。对获取到出行、自主认证等强认证数据的,“免认证”期限最长为12个月;对于高龄、重大疾病以及认证周期内未获取强认证数据的,应缩短认证期限,并加强人工认证力度。
四、责任分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完善待遇认证资格平台建设,做好与数据资源管理部门数据共享信息对接,搭建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信息库。
数据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完善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根据认证需求,汇聚相关部门业务数据,为待遇资格认证平台建设提供数据支持。
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按照数据目录,全量向全省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汇聚,确保汇聚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组织、教育、民政等部门按照事项目录,共享复用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数据,对认证数据存疑的可以开展人工验证或抽查复验。
五、组织保障
推进待遇领取资格“无感互认”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群众利益和基金安全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压实部门责任,明确任务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全面统筹推进。支持亳州市开展先行先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定期组织会商解决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涉及社会保险待遇和惠民政策补助事项的相关部门要定期共享、推送数据;数据资源部门要整合汇集各相关领域数据信息。各地要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协作,积极协调拓展比对数据来源,多渠道宣传待遇领取资格“无感互认”工作,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顺利推进,真正实现寓认证于无形无感,切实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来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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